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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107年10月08日版)」,自1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日期:2018-11-13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7年10月26日全醫聯字第1070002022號。

 二、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107年10月08日版)」,自1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三、旨揭管理方案該署採取之配套措施,請詳參該署公文說明段二;相關資料亦置於「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路徑:下載專區/保險對象用藥管理)。

 四、為考量臨床醫療實務需求及彈性,除原設計不列入重複用藥計算之虛擬醫令R001~R004外,另新增R005(R005:民眾健保卡加密或其他健保卡問題致無法查詢健保雲端資訊,並於病歷中記載原因備查。),內容請詳參附件「因應重複開立藥品特殊情形之增修訂門診暨交付機構醫療費用申報格式之虛擬醫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