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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有關106年度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請醫療費用分列項目表(以下稱分列項目表)」業已產製完成

日期:2018-05-07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7年4月24日全醫聯字第1070000531號函。

 二、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有關106年度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請醫療費用分列項目表(以下稱分列項目表)」業已產製完成。

 三、為推動無紙化作業,自102年起分列項目表即可透過下列途徑提供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自行至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查詢及下載(VPN/醫療費用支付/報稅參考檔查詢下載)。
(二)分區業業務組依個別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需要,寄發紙本文件。
 
 四、106年度分列項目表修訂內容併案說明如下:
(一)項次13「人次(含急診人次)」,排除同一療程跨月申報案件、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案件及排程檢查案件。
(二)該表註一第5點,增列文字:「項次13排除同一療程跨月申報案件、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案件及排程檢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