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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

日期:2018-03-09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7年2月21日全醫聯字第1070000178號函。

 二、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其中,含住院診斷關聯群Tw-DRGs支付通則之附表修正,以及新增皮質素免疫分析等六項開放表別診療項目至西醫基層院所。

 三、旨揭除第七部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第一章Tw-DRGs支付通則之附表7.3「107年3.4版1062項Tw-DRGs權重表」,自中華民國107年1月1日生效外,自中華民國107年2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規定)、修正項目、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詳附件。

 四、有關西醫基層新增開放表別診療項目,臚列如下:

(一)皮質素免疫分析(醫令代碼09113C)。(二)人類白血球抗原(醫令代碼12086C)。
(三)甲促素結合體抗體(醫令代碼12121C)。
(四)脈動式或耳垂式血氧飽和監視器-每次(醫令代碼57017C)。
(五)局部皮瓣(1-2公分) (醫令代碼62046C)。
(六)局部皮瓣(2公分以上) (醫令代碼6204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