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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17-01-09

 

 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105年11月30日健保審字第1050036845號函有關105年12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之異動情形,詳如藥品價格明細表(共1項)。
二、105年12月1日健保審字第1050036788號函有關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收載之部分特材品項,因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將於105年12月31日前屆滿,健保署將自106年2月1日取消該等品項之健保給付乙案。
五、105年11月30日健保審字第1050066812號函通知健保用藥品項之異動情形,旨揭品項為治療罕見疾病威爾森氏症之含trientine成分藥品「Metalite 250 Capsules」,其健保支付價自105年1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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