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訊息 >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定及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16-03-17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5年3月4日全醫聯字第1050000308號函

 二、105年2月23日健保審字第1050001745號函:有關中國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必百欣膜衣錠625公絲(衛署藥製字第042660號)(健保代碼:AC42660100)」105年3月1日起暫停健保給付案。

三、105年2月23日健保審字第1050034969號公告之副本:公告新增藥物「potassium chloride,緩釋錠劑膠囊劑,600mg」為不可替代必要藥品。

四、105年2月23日健保審字第1050051249號公告之副本:公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藥物品項計1項,暨該項藥品適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必要藥品及罕見疾病用藥『尊重市場價格』之執行原則藥物名單」。

五、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敬請自行於該署全球資訊網站自行擷取(該署全球資訊網 > 藥材專區 > 藥品;該署全球資訊網 >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