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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21-09-07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0年8月30日全醫聯字第1100001104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詳如以下說明。

 三、110年8月18日以健保審字第1100035928號公告修正既有功能類別特材「”司堅倫”心臟血管外科器械(滅菌):主動脈打孔器」共3品項之支付標準。

 四、110年8月24日以健保審字第1100035951號公告修正既有功能類別特材「”雅氏”腦血管夾」及「”瑞穗”腦動脈瘤夾」共13項之支付標準。

 五、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附件敬請自行於中央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