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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20-08-25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年8月20日全醫聯字第1090001005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詳如以下說明。

 三、109年8月7日健保審字第1090035976號公告副本,公告修訂特殊材料「延長脛骨、墊片」給付規定。

 四、109年8月7日健保審字第1090035967號公告副本,公告修正既有功能類別特材「"戈爾"威爾棒周邊血管支架-含生物表面肝素塗層(5cm以下、10cm及15cm)」共計6品項之支付標準。

 五、109年8月12日健保審字第1090011251號函,有關「Ulsafe F.C. Tablets 150mg(Raniitidine Hydrochloride)(衛署藥製字第031535號)(批號:GEHA08、GEHA09、GEHA10及GEHA11)」前經食藥署109年7月30日FDA藥字第1091406593號函通知,暫停於國內供應、銷售、使用,核定屬第二級回收。

 六、109年8月12日健保審字第1090060798號公告副本,公告暫予支付及異動含ustekinumab成分藥品之支付價格及其藥品給付規定。

 七、109年8月13日健保審字第1090035998號公告副本,公告修訂特殊材料「灌食袋(含動力式級PUMP SET)」給付規定。

 八、109年8月13日健保審字第1090035992號公告副本,公告新增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液態栓塞系統之輸送微導管」之給付規定。

 九、附件頁數過多,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敬請自行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